房子纠纷 我十年前卖给外村一个人五间房子,经我村两个证人签定了协议书(四千元),现在房子增值了。他以房子两万元卖给了我村一人,我想要回,有办法没有。我好像在卖房子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以后你不住了还把房子卖给我,但没有立字据。我能不能要回房子,这个证人管不管用????
2010-03-23 11:36 wo5812……(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3月24日 09时35分
如果你是农村的,那么,第一,你不能与外村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能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买卖,而且,必须依法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报土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第二,由你们的违法行为,造成合同无效,你们应当根据过错大小,赔偿对方损失。
总之,合同无效,依法应当可以要回房子;但是,你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总之,合同无效,依法应当可以要回房子;但是,你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3-23 12:49
很难要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