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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仲裁中应对公司考勤作假
如何在仲裁中应对公司考勤作假 我从2011年6月在一家公司工作了9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加班费未按劳动法支付,现在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反诉我在职期间管理不善导致产品丢失要承担全部责任。辨称入职登记表就是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不属于仲裁范围,不承认我有过加班。(因公司发工资一部分由银行转账,一部分发现金,每次发工资要签两次名,每次签名内容都是隐藏的,公司给本人的工资条没任何人签名,只是和实际领到的工资相符,出庭作证又起不了任何法律效力,上班的考勤又没经本人签名,我担心他们会不会在银行卡工资签名上做假,说只有银行转账的这一部分工资,就争取不到差额加班费?)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2012-05-28 19:35 HEXIES……(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庄晓玲律师  2012-05-28 20:15
发现金部份很难得到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2-05-28 20:49
是否需要承担产品丢失责任,需要详细材料才能判断。
加班工资需要由你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
3 张勇律师  2012-05-29 09:17
1,你应带好相关资料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2-05-29 10:19
建议与律师面谈商量策略,确保仲裁中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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