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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工作4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现逼离职,求助!!!
为公司工作4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现逼离职,求助!!! 2005年4月入职目前公司"华强北某IT港资企业"工作至今,一直担任部门经理职务,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08年11月18日(昨天).公司领导以金融危机为理由口头提出解雇,请问该如何获得补偿?怎样补偿?
问题补充: 
1.如果现在公司只是口头说要解雇我,没给我书面解雇报告.现在害怕赔偿,就拖着也不给办理解雇手续,让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不辞职就降低工资为威胁,如果我主动辞职我是否还可以得到应得的全部补偿?我该怎么办去应对?
2.我已收集好在该公司工作4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工牌\人事委任书\业务合同等.但是公司为规避交税,每次都以现金发工资,没有工资卡,工资条也不发给我们个人.现在怎么能证明我的月薪实际收入?
   请求援助,谢谢!
2008-11-19 14:49 北斗星(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1月19日 21时39分
第一,如果公司以降薪威胁你让你辞职,你仍然可以向公司主张补偿金。
第二,工资问题,你提出应该有公司来举证,当然如果你能有其他人证或者物证最好。
第三,公司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08年2月以来的双倍工资。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1-19 15:01
你没有证据,只能到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08-11-20 11:31

 1、你可以继续工作,如果单位降低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你主动辞职,如果单位没有违法或者违约事由,你没有补偿。
3、你可以要求仲裁机构到单位调查公司的原始财务凭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保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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