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关员工离职对所离职单位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我是浙江嘉兴一家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由于最近常有员工被同行业的将争对手笼络,此些员工为单位精心培养已久甚至任命多年的主力员工,单位在他们身上倾注不少心血和精力,但由于当年签订的合同不够完善,没有写清员工离职时需赔偿单位这些年对其培养所花费的费用等一些单位自身补偿条件,导致他们的跳槽给单位近期以及后期的巨大影响,所以想请问您在合法的情况下,我单位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合法维护我们的自身利益,非常感谢!
2012-05-25 11:39 renata(浙江-嘉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25 12:32
损失巨大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做长期法律顾问。不但要解决之前的问题,还有防止后面的不利情况发生。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25 12:41
员工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不需要承担责任。
3 赵亮律师 2012-05-25 11:54
员工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不需要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05-25 11:58
晚上合同,可以约定保密协议、培训费用等事项 我的补充: 2012-05-25 11:58
完善合同
5 110网律师 2012-05-25 12:45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义务、违约金、竞业禁止条款。
6 110网律师 2012-05-25 14:22
员工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