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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的支付时间问题
离职工资的支付时间问题 按相关法律规定,离职人员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应该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离职人员工资。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推说要到公司工资发放日那天才发放,请问这样合理么?到了发放日那天,工资还是没得到支付,上公司索要工资,老板以经营困难没钱,又拖延工资的发放。
请问:1.拖延离职工资发放超过多少天以上,我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确实公司经营困难,最晚拖延的天数不得超过多少天?
      3.如果公司不一次性付清,算不算拖欠工资?(例如:3月10日辞职,到4月10日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说3月的工资要到4月底发放,4月的工资要到5月底发放)
2012-05-25 11:32 14674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25日 16时03分
一、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和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结清工资。
二、根据你的描述,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
三、如果公司还拒不支付,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四、政府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的案件,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由政府代员工请律师,由政府出律师费。
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5-25 11:36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
3 张勇律师  2012-05-26 07:31
1,应当在三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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