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公证问题 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男朋友还没领结婚证,现在在杭州买了套房,首付男朋友家里出了20万,我家里出了50万,共70万,还有30万是银行贷款的,因为我个人社保没交的原因,现在买房都是以男朋友的名义买的,房产证包括所有买房中的签字都是男朋友的名字,但贷款是我们共同承担的,我想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去公证一下,以免以后离婚或者什么的有纠纷,请问到时候公证的内容该怎么写才有效,因为我们没领证,现在都以他名义买的房,虽然我们家出了钱,但是从法律上讲,这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了,是不是跟我没关系啊(就是想怎么样才能保证以后即便离婚了,或者出什么问题了,不让父母为我掏的50万打水漂了),另外如果去公证,这个公证的内容永久有效的吗,像我这种情况,公证内容该怎样写啊
2012-05-24 16:33 伊伊1(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24 17:02
去公证处证明出资和权属份额。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24 19:11
去公证处证明出资和权属份额。 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3 110网律师 2012-05-24 18:20
去公证处证明出资和权属份额。
4 110网律师 2012-05-24 18:23
可作财产约定或保留相应证据,以备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