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怎么这么难以获得 2012年4月,一位在“江苏省江都市鸣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建筑工地上班的朱师傅,下午五点钟下班从工地往自己的家走,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离家不到两里地的公路上突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击,后被路人报警送往医院抢救,因头脑受伤开了两刀到目前还没有脱离危险,肇事者和被害者家庭条件都不好,面对每天三五千元的医疗费用是债台高筑,为了抢救生命想到了伤者的工作单位求助,而“江苏省江都市鸣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人证和物证以及事实面前具然不承认伤者在其单位上班,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难到这样的事实劳动保障部门就不该出面处理给这些知法犯法的公司以处罚,给象这样的农民工以公道,还要伤者家属去收集证据,请问伤者家属怎么去收集,我们的一些执法部门面对事实还在搞行式打官腔,如何为人民服务?请求有道德有良智的律师帮助解答!
2012-05-23 22:06 超人2012(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4 11:44
如需进行工伤赔偿程序,需确认劳动关系,按照法律举证责任在申请方,因此劳动者需要提供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考勤表、工资单以及人证等。如证据确凿,劳动局应仲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走工伤赔偿程序周期非常长,建议走非法用工途径进行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