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后,房东要收回房子 我在07年11月租了一间40平方的门面房,有转让费,合同签订的是一年,经房东同意格成两间,今年5月我将其中的一间转让给另一方,房东知道,我收取了转让费,而且08年5月到08年11月的房费是房东直接收得,08年11月,房东要收回全部房间,包括我们的房屋。他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只是三方坐到一起有个口头协议,我和另一方签订了一个转让协议,另一方将我们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转让费。说是我没有达到他们长期租赁的目的。想问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要准备什么证据?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2008-11-18 18:27 keqian……(陕西-宝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18 21:47
比较复杂,由于是口头协议,要看双方提交的证据如何,这里不好确定。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11-19 09:57
要看你们当时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你没有违约,不用退转让费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11-20 21:49
要看你们当时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你没有违约,不用退转让费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2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