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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过来才一个月,房东说要收回房子
房子租过来才一个月,房东说要收回房子 跟房东6月11日签的合同,然后这两天房东告诉我说房子要收回去了,房东说我可以在8月12日搬走,意思是她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了,我想问一下,房东这不算违约吗?另外前两天收到一张水费的缴纳单,水费竟然欠费了1200多元,从09年8月份至今都未交过,合同里房东注明了水电费由我跟我的二手房东交接清楚,但是二手房东一直都没交过,也没跟我提过说要交水费,他一直以为水费已经包含在电费中的。我想知道,这个欠费的水费应该由谁来交?
2011-07-21 18:38 AZg172(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8 14:58
应该按照你的实际欠费支付就可以了。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你可以继续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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