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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问题
工伤伤残赔偿问题 我老公于2009年12月31日因工受伤现已鉴定为工伤伤残六级,请问我们能向单位提出怎样的赔偿标准。盼回复!谢谢!
2012-05-22 17:52 MtX492(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2-05-22 22:05
有伤残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等,欲了解更多法律意见,请来电咨询或者来律所面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22 23:18
应当赔偿15个月的工资,每月有伤残津贴。
3 赵亮律师  2012-05-22 17:55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 我的补充: 2012-05-22 17:5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孙新律师  2012-05-22 18:01
答:6级工伤享受如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级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6级工伤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单位缴纳各种保险,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足;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职工伤情反复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与停工留薪期待遇。
5 木子律师  2012-05-22 18:01
伤残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申请工伤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05-22 20:37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合同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为1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7 李同红律师  2012-05-22 21:03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级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8 孙新律师  2012-05-22 22:20
你好,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 孙新律师  2012-05-23 10:40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合同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为1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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