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工资结算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您有关与我的情况,如下:
我与公司签订了任务责任书,我上班从2月10到现在,每月底薪是2000元,报销费用为3000元,每个月扣除500元从底薪中作为公司的押金,现在过去三个月了将近,我想辞职,请问我的这些费用是合法的吗?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我的责任书上写的是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没有销售任务。请您帮我解答下,谢谢!
我与公司签订了任务责任书,我上班从2月10到现在,每月底薪是2000元,报销费用为3000元,每个月扣除500元从底薪中作为公司的押金,现在过去三个月了将近,我想辞职,请问我的这些费用是合法的吗?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我的责任书上写的是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没有销售任务。请您帮我解答下,谢谢!
2012-05-17 21:21 122245……(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辉永律师 2012-05-17 21:22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5-18 10:30
公司是不能扣你的工资,把他作为押金的。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公司要求辞职。公司必须为你办理相关手续,并结算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