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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业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业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否丧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016-12-15 19:27 濡水123(河北-张家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2-16 13:59
您好!
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如果满足条件,那么应当不丧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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