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算不算银行的霸王条款 我在招商银行新推出的一款汽车卡时因为可以加油返油金,所以递交申请办了此卡,当时办理的时候没有任何要求,可是等过了几个月,招商银行新出规定,此卡必须每月除加油额外消费1000元,才得以返退最多不不超5%的加油金,还必须是POS机商户,网络购物不算在内。所以后来每个月都是用此卡来消费,也都按时还清欠款,但是上个月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所以消费了10000多元,还了7000元,等于欠款3000元,想最多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这个月还清就行,可是当这个月的账单来了,利息竟然是在180元之多,所以去问招商银行利息如何产生这么多,得到的答复是如未全额还清,利息必须按照全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这样银行算不算属于霸王条款了,可以进行维权吗?虽然涉及金额不多,但是我觉得这种行为很让人不能接受!
2012-05-17 10:38 duckul……(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5-17 10:40
属于霸王条款,你可以投诉,也可以起诉要求减免高额利息。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2 张向锋律师 2012-05-17 13:05
属于霸王条款。银监会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2-05-17 14:46
银监会投诉
4 袁文祥律师 2012-05-18 08:08
还款问题是银行的惯例。关于额外消费问题是不合法,不受原协议约束的!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