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合伙纠纷 1、 2006年投资30万注册一公司,股份上写明每人15万。对方合伙人因经济困难没钱出资,当时就由我们全额垫上。怕伤感情,当时没有要求对方提供任何凭证或借据。
2、经营期间:谁接单业务谁获利,公司日常开销和费用由我方支付。
3、2007年合伙人离开公司,没有办理离辞手续,公司股份也不愿移交出来。
目前一直托着,因考虑到公司铭牌在市场上已有成效,本人不愿就此注销公司名,该怎办?
2、经营期间:谁接单业务谁获利,公司日常开销和费用由我方支付。
3、2007年合伙人离开公司,没有办理离辞手续,公司股份也不愿移交出来。
目前一直托着,因考虑到公司铭牌在市场上已有成效,本人不愿就此注销公司名,该怎办?
2010-03-16 09:13 李敏(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16 09:25
如果无法证明当时由你垫资,无法以公司名义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返还你的出资款。可以考虑成立另外的公司,使用你现在的铭牌合作运营。防止在公司盈利时对方来分一杯羹。公司的运营存在大量法律风险,建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 110网律师 2010-03-16 09:49
您当时没要对方提供凭证或者借据对您很不利,万一他否认那就惨了,建议您找找有没有其他证据,实在不行就带“录音笔”去套话偷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