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父母有一套私房,家里有六个姊妹,父亲去世后,其余五个姊妹都将这份遗产过户给母亲,只有老大因病没有参加公证。母亲去世前,就把他的财产分给了三个姊妹。然后又把自己所剩的部分全部分给了其中一个。并且都办理了房产证。现在还有许多搭建的面积不知道是属于最后母亲全部分给了的那个姊妹,还是属于几个姊妹来平分?还有就是因为当初老大没有参加公证,现在父亲已去世超过二十年,老大的子女还有继承权没有
2016-12-12 10:32 debuda……(重庆-沙坪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12 10:35
可以继承的
2 110网律师 2016-12-12 11:47
可以继承 建议慎重处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6-12-12 12:33
不能继承父亲的,能继承母亲遗嘱尚未处分的遗产
4 110网律师 2016-12-12 12:35
搭建的有产权就可以继承,老大的子女可以继承老大的份额,属于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