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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在校意外伤害
关于学生在校意外伤害 我儿子13岁在初一十班与初一七班一学生在课间打球,在球下落时两人抢球时相撞,使得七班学生胳膊受伤,我资询医生学生要好了需共花400元,第一次我给她妈500元(刚看时)第二次复查我化了90元我还给学生买了一箱奶,现在家长具然让我再拿3000元。这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吗?
2012-05-15 06:50 zctf12(河南-漯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5-15 06:59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对方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5-15 07:09
对方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3 张煜律师  2012-05-15 08:03
对方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4 康治斌律师  2012-05-15 08:27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对方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5 王胜利律师  2012-05-15 08:33
双方都有责任,协商解决不成让对方起诉到法院解决
6 张骁隆律师  2012-05-16 09:42
按你说的情况,你们不会承担全部责任的。在法律上,这叫意外,应该使用公平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你家和对方家以及学校各承担三分之一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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