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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聘如何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聘如何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是2007年12月1日签订合同到2009年11月30日,又从2009年12月1日签到2011年11月30日,再次从2011年12月1日签到2013年11月30日。公司现因公司要减少指标,要解聘我,请问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2012-05-14 08:21 阿茹娜(内蒙古-包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5-14 09:46
您好   这个违约金 以你们合同上约定为准    假如合同上没有约定   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我的补充: 2012-05-14 09:47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2-05-14 13:1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14 13:25
假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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