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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已评定9级伤残,请问赔偿
江西南昌已评定9级伤残,请问赔偿 本人2011.9.21在公司上班被车碾撞到2012年5月初已评定是9级伤残,工伤。
1.在2011.10月到2012.4这7个月期间公司每个月只给我发800元左右(就是基本工资)我们是绩效工资按产值拿提成,每个月基本工资800(1100减去300左右的医保社保工伤保险)+提成(一个月1400左右)=2200左右,公司给出的解释就是没做事就没有提成,每月只给我发基本工资800,请问这不合理吧,我应该怎么找劳动仲裁?
2.我查了一次性伤残补助是赔9个月的工资,请问这工资怎么算,是按我之前平均工资还是按照公司给我们交的工伤保险基金参数(2000每月,我去南昌工伤科查了)?
3.我打算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陪16+8=24个月工资吧,请问这是具体怎么操作,是公司赔给我的吧,我什么时候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样提出他才会赔给我、
4.营养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怎么赔给我,

请详细点告知,万分感谢!加分!
2012-05-12 16:16 qc0925(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年05月12日 20时53分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2 陈晓云律师  2012-05-13 07:53
九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九个月工资),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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