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急需解决 甲方(屋主)有一房子承包给乙方,乙方只包工,不包料。乙方再把包工承包给丙方,丙方请工人来做。在施工过程中(筑造露面,捣水泥),由于事前没有做好搭棚安全措施,加上露面太重,超过柱子、面板的负荷,导致工人从楼上摔下来,受伤入院。现在甲方把责任全都推到乙方身上,不愿意见受害人,也不接听受害人电话。这件事,是谁负多少责任。若作为乙方该怎样做,保护自己呢。
2012-05-12 09:43 JQ2012(广东-清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12 09:56
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5-12 12:39
你好!
1、乙方、丙方都没有建筑资质,甲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应与承包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2、就内部责任分担而言,由甲、乙、丙按过错比例分担。
1、乙方、丙方都没有建筑资质,甲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应与承包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2、就内部责任分担而言,由甲、乙、丙按过错比例分担。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13 07:49
房主与包工头连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