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单人驾驶电动车因避让停在人行道的轿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上坡直行时,在三叉口处,突然驶过另一辆载有一名五个月孕妇的自动车,他上坡左转时未减速也未鸣笛提示,同时向左转弯时,也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待我发现时刹车,但还是不可避免的两车相撞,两车连三人同时倒地。事后,孕妇自行离开说去医院检查。我们两个驾驶人留在原地等待交警处理。待交警到达并现场勘察后,没收两辆电动车后,让我们等待处理结果。孕妇经检查,第二天说暂无碍,需观察两天。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民事赔偿如何划分,孕妇赔偿费用哪些是合理的,费用该如何划分。
2012-05-11 15:34 selena……(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11 20:35
有交警认定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12 00:39
按照交警部门认定。
3 张国权律师 2012-05-11 15:48
按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