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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解雇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索赔?赔多少才算合理?
无故被解雇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索赔?赔多少才算合理? 你好:我是09年通过熟人进这家公司的,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11年12月02日才签订了一份合同,也不知是否有效,当时公司就每人发了一份合同让我们签,合同里甲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没写,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我们签完名,他们收上去后才填写上的。劳动合同期限写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面又用手写了一句:以完成某项目为期限。下面有写本合同于2011年12月02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12年01月01日,本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终止。年月日是手写上去的。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还有目前该公司无故解除我。请问我可以向该公司索赔吗?索赔多少才算合理?用什么方法?谢谢!
2012-05-11 13:49 月下柳枝(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艳国律师  2012-05-11 20:07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2 欧学文律师  2012-05-11 23:38
一般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3 陈贤良律师  2012-05-12 17:04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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