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问题 小孩10岁,在没有斑马线的路上横过马路,也没有监护人陪同。我是由西向东,小孩是由南向北。我的时速在100左右属于超速。当时北边有绿化带和一个36米的口对准北面的居民楼,口北是由东向西的行驶方向的路都是3车道同向行驶。小孩想从南向北到居民楼。在躲闪不急的情况下与小孩想撞,送到医院抢救也许死亡,也许植物人,交通队还没有判定责任,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需要占多大责任?如果死亡或者植物人我应该怎么赔偿?谢谢,请详细解释《过了这么长时间,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我是司机占主要责任,孩子占次要。现在孩子快好了,这个月末能出院,但是他家长要求出院之后继续治疗。我觉的就是赖呀,这我家现在钱都搭进去给付医药费了。车老板也没给讨多少钱。那还有钱,另外就是有的话,这我的负责到什么时候。怎么办啊?郁闷死了。媳妇要跟我离婚。家里也闹。孩子他爸一直打电话还要钱,唉。另外驾证交通队还不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2-05-11 12:55 sunxiy……(吉林-延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12 15:19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不能协商解决的,等待对方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5-11 14:41
可以让他们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