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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人之间借贷追讨问题
关于私人之间借贷追讨问题 民间私人之间借贷,只履行了书面的借条以及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签名以及手印。应该于2009.12.4到期,逾期没有归还,现在想履行法律程序,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 诉讼时效起止时间;2.这种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3.除了这个借贷字条为证据外,如果上诉还需要准备些什么有利我方的资料;4.起诉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谢谢各位高人帮我回复,急。。。
2010-03-12 15:36 雪娇(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12 16:02
1.从到期日之日起2年
2.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
3.至于需要的证据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收集
4.此类案件不存在 输赢  

如有疑问 可以面询 专业债权清收律师  詹定东律师 24小时维权热线 15307156328 
2 110网律师  2010-03-12 19:33
1、诉讼时效2年,自应还款之日起计算;
2、有效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3、需要相关的借款的证据。
4、胜诉机会很大。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8971506195
3 110网律师  2010-03-12 22:15
我可以代理,电话联系我13093227232
4 110网律师  2010-03-14 21:06
你好,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3、欠条为最重要的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其它主要为立案所需资料,具体明细可按律师要求收集
4、如果欠条合法有效,则无败诉的理由

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本律师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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