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2010年2月5日我在淘宝网上购物被骗1000多元,我便拨打110电话和都是报道电话,需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告诫大家别再上当了。记者转天下午就来到我家,对我进行采访,我跟记者说,我不想曝光我的真实身份,把镜头对着我的后背进行采访,记者当时同意了我的要求,我跟记者说,我主要给市民提个醒,不想让朋友们在电视上认出我。就这样进行了事情全部过程的采访。晚上7点左右我和家人在电视上看到了我,可万万没有想到电视上还打出了我的姓名,主持人还一次一次的念着我的名字,可把我和家人气坏了,随后我们就给电视台打电话,可他们没有理睬我们。第二天亲戚朋友打来电话问此事,有的说我儍,有的说我线眼,有的说管哪闲事干吗,都被骗才好呢。。。。。。因为电视台播出了我的名字,导致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过年串门时,这件事这个问哪个问的,爱人责怪我
2010-03-12 14:05 芃芃(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3-12 15:57
属于侵权,可以诉讼解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0-03-12 14:13
应不构成名誉侵权。
3 李玉更律师  2010-03-12 15:55
不构成侵权。
4 孙新律师  2010-03-12 18:12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