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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我该怎们争取自己的利益
拖欠工资我该怎们争取自己的利益 去年十一月份我应聘一家酒店领班,工资是3000,由于前期没有开业在筹备当中,工资按照1600,说正式营业以后,按照正常发放,后来发第一个月工资又说扣除押金600,从第二个月分期返还,等到第二个月以后,又扣除工资四百,一直扣除到今年二月份,我在这个酒店上班了半年(正式营业已经两个月),酒店经理说扣除的钱分三个月发放完,后来酒店重新整顿,换了一批总经理,3000的工资也没有兑现,所以选择离职,我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的离职手续,但是这个总经理说那些钱不是欠我们的,意思就是不返还我们这些钱,后来有同事说要告他们,这个总经理说随便你们,就算告到劳动局也没有用,后来我找到一张剩余工资明细表,我还剩余1800元工资,上面写着《员工试用期工资1600,培训期间11月实发工资1000,12月至2月每月实发工资1200,未发工资兹酒店正式开业后分三个月返还员工》但是没有单位的章,我想请问我怎样才能争取我的利益,应该怎么做,谢谢
2012-05-10 22:52 红李子(河南-开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胜利律师  2012-05-10 23:07
寻找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5-11 07:44
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11 09:4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2-05-11 10:3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刘青芳律师  2012-05-11 10:58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11 11:22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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