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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真的有这么难吗?
终止合同真的有这么难吗? 我在这家国营企业呆了十年了,因为该单位的待遇较低,所以一同毕业分配的同学几乎都离开了,我今年七月合同到期也就不准备续签,但就在这两天单位下发文件,说合同到期的员工若单位欲与之续签但其若不签的话,需赔偿单位20万元,但就我工作的十年来看,所有工资加在一起还不足这个数呢,难道我就应该自己一辈子在此单位上班吗?或者这十年就应该白白为此付出吗?刚听说国家出台文件从今年开始个人可转出单位为之交纳的部分养老保险,而该单位出台的此政策符合国家规定吗?我该如何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呢?请相关专家给予帮助!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激!
2010-03-11 19:50 jenney……(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3月11日 23时51分
你好,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再续签的,员工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再续签的,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单位要求赔偿损失没有依据。
2、你可以不再续签,并要求转移社保。
3、依据《劳动合同法》
2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0-03-14 09:57
你好,我是张家口任律师,赔偿单位20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劳动部门或工会投诉,或起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了之处,请联系。
3 郑柏星律师  2010-03-11 20:32
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建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不要被忽悠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
4 孙新律师  2010-03-12 17:31
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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