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终止,谁负责赔偿? 我公司一员工在外地为公司租了一套住房,供公司人出差居住,不过是以他个人名义签的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按季度付款。可是这名员工离职了,房主觉得合同不能继续了,想从新签合同并且加租。这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谁应该承担赔偿?
2010-05-28 18:02 e_9966……(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5-28 18:10
不存在赔偿问题。
2 孙新律师 2010-05-28 18:18
应该由该员工在离职时办理工作交接时完善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3 赵江涛律师 2010-05-28 22:09
不必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0-05-29 03:14
1.虽然该员工是以个人名义租房,但是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才是真正的承租人,在合同期限未届满情况下,房主无权擅自增加房租。
2。若房主擅自违约,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若房主擅自违约,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0-05-29 14:51
承租人,公司员工
6 孙新律师 2010-06-01 09:11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应该联系已离职员工,让其出一份授权委托,那么可以继续承租房屋。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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