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 母亲去世十年后父亲用二人工龄购房,房产证名字是父亲。现父亲立公证遗嘱,房子留给二儿子。其他子女是否可就母亲工龄部分主张继承权,如没有有何相关法律依据?谢谢律师!
2016-11-30 23:01 李子悦(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11-30 23:04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孙新律师 2016-11-30 23:07
根据具体使用工龄判断,该房屋是否去你母亲单位出具工龄证明等,
3 申维丰律师 2016-11-30 23:09
您好,
4 徐卫东律师 2016-11-30 23:42
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5 赵江涛律师 2016-12-01 00:03
可以适当主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6 李同红律师 2016-12-01 05:29
很难主张,房子是父亲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处分。
7 孙新律师 2016-12-01 07:13
可以主张
8 常路律师 2016-12-01 07:25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9 陈晓云律师 2016-12-01 09:14
可要求分配工龄利益
10 漆小晖律师 2016-12-01 09:38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1 孙新律师 2016-12-01 10:24
您好,可以主张
12 宋超律师 2016-12-01 17:06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