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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的继承问题
有关房产的继承问题 背景:房子一套,三层半,第一层出租,租金9000元。共有4个儿女,有两男两女。房产的名称是朋友的父亲,朋友的母亲12年前去世了,并没有留任何的分配。现在如果父亲口头说给大儿子,问题1:请问法律上父亲是否可以不通过其他三个儿女,就可以给儿子,并到相关部门申请过户手续。问题2:如果父亲去世了,留有遗书,是给大儿子的,请问在此情况下,过户到此儿子,是不需要其他三个儿女签名的?以上情况比较特殊,正常情况下,就算父亲送给某个儿子,也只不过是父亲的50%,其余的母亲的50%需要4个儿女平分,是这样的吗?
2014-02-02 22:58 luyuli……(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2-03 01:27
立下遗嘱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4-02-03 14:42
父亲立下遗嘱,其他三个儿女声明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才可以这么做。
3 110网律师  2014-02-03 15:18
父亲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
4 刘晓斌律师  2014-02-03 16:25
父亲只有权处分他的份额。
5 杨艳国律师  2014-02-03 19:40
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6 110网律师  2014-02-09 13:00
你朋友的父亲有权处分属于他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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