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方出事故,租赁方有责任吗?求详解 我是出租方,我把我的电动车出租给朋友同时我们签订借条并写着明注意安全,提醒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自负。他没有驾驶证,若他在行驶时出车祸受伤了或死亡。问:我这个租赁方有责任吗?(毕竟车是我的);需要赔偿吗?;所签借条有用吗?;电动车应该不用驾驶证吧?
希望律师朋友可以帮我详细的解释回答我的疑惑!!!万分感谢。
希望律师朋友可以帮我详细的解释回答我的疑惑!!!万分感谢。
2012-05-08 15:31 290968……(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年05月08日 15时41分
你好,电动车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的,不知你说的是哪一种电动车。你把电动车出租给你朋友了并且你们已经有了书面协议,如果你提供的电动车符合行驶标准,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2-05-08 16:26
一般无过错的,就不要承担责任。
3 2012-05-08 20:57
你们之间协议应认定有效,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