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死亡遗产继承问题 我哥哥因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言,我们有闵行的房产一套产权上有爸爸妈妈我和哥哥四个人的名字,还有杨浦一套房产是外婆和哥哥两个人的名字,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去掉名字,闵行是爸爸妈妈买的,杨浦是外婆的,外婆是老干部分的房子,哥哥没有遗产,也没有存款,还有后来接到银行的信用卡欠款催款通知,请问我们是否有义务替他偿还欠款呢?麻烦律师先生能给与帮助,谢谢,另外能否推荐杨浦平凉街道地区可以咨询的法律中心给我,谢谢
2012-05-06 20:58 tokyo(上海-杨浦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06日 21时03分
本律师家住杨浦,可以联系我。
信用卡欠款属于个人债务,家属无须承担。
你哥哥的房产份额,由其父母继承,去除名字需要死亡证明并办理公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
信用卡欠款属于个人债务,家属无须承担。
你哥哥的房产份额,由其父母继承,去除名字需要死亡证明并办理公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
2 张向锋律师 2012-05-06 21:00
一套四分之一和另一套一半属于你哥的遗产。没有遗嘱,由你父母、其配偶和子女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2-05-06 21:32
1、闵行房产1/4产权份额,杨浦房产1/2产权份额属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均继承。出售去名时,需办理公证(2%公证费用)+契税(3%)。
2、其生前所负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2、其生前所负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4 110网律师 2012-05-06 21:57
你哥哥的遗产应当先清偿债务,之后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完成之后可以去名
5 康治斌律师 2012-05-06 21:57
一套四分之一和另一套一半属于你哥的遗产。没有遗嘱,由你父母、其配偶和子女继承。
6 110网律师 2012-05-06 22:03
闵行的房产有你哥哥的名字,就有你哥哥的份额;杨浦的房产如果是产权房,也有你哥哥的份额。你哥哥的遗产有你哥哥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后才能从产权证上除去其名字。其所欠债务可由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限额内给予偿还。需要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