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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亊审判遇到刑事问题审判员应如何依法处理
民亊审判遇到刑事问题审判员应如何依法处理    某人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判刑释放。事后发现该人在立案后非法转移财产,将自己在房地产公司的10%股份通过转让形式过户掛到别的股东名下 ,他们并私下写下条子 证明此事。 他在狱期间,该股份被转让掉。他出狱后状告该股东,要求还反该10%股份转让款。当时转让协议按注册资金1000万的10%的100万价转让,如果计升值值更多。 在庭审时对方也承认该100万款未汇给他。如果让法院判诀,他打蠃官司拿回100万话,也得被法院作为脏款分給被吸收存款的债权人。但是一个是非法转移财产,一个是窝藏财产人,他们竞可两人私下庭外调解,将100万的转让款变为只给28万,再一次通过打官司合法转移财产,而法庭居然给于确认同意调解生效,法院这样判 是否越权?法院民庭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依法处理才正确 ?恳求法律专家给于指教。
2010-03-09 16:48 A3916247961(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岩玲律师  电话:15801271209  2010年03月10日 08时33分
刑事立案后,转移财产侵害了受害人(债权人)的利益,可要求法院确认该调解无效。
2 110网律师  2010-03-09 16:56
作为非法集资受害者,既债权人,可以以此种调解损害自己债权为由,申请撤销该调解。详细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 704034926.
3 110网律师  2010-03-10 17:46
并不是某人的所有财产都是赃款
4 孙新律师  2010-03-11 10:13
不是所有财产都是赃款
5 王忠新律师  2010-03-12 13:56
刑事立案后,转移财产侵害了受害人(债权人)的利益,可要求法院依法定程序处理无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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