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打架对方先动手,还手后本来打的是脸,结果人家诊断为额部头皮下血肿 跟别人打架对方先动手,还手后本来打的是脸,结果人家诊断为额部头皮下血肿,鼻出血,右侧第十肋肋骨骨折,胸部、下肢软组织损伤,医法鉴定为伤残十级,,请问我会有什么责任呢
2016-11-27 20:30 春雨(甘肃-张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6-11-27 20:32
嗯,民事赔偿责任这个是免不了的,最关键的是如果对方做了个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话,你还是需要坐牢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6-11-27 20:31
需要根据对方伤情确定,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
3 巴俊律师 2016-11-27 20:55
你好 民事赔偿责任
4 钟晶律师 2016-11-27 21:08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