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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险理赔的问题
关于车险理赔的问题 您好!我与2012年1月2日在京承高速上发生车祸,警察裁定我全责。我有两个问题:1、车祸发生时我爱人伤势较重,口腔上颌骨骨折,在北京友谊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手术风险大,医院采取正畸方法治疗花费1万多,后来理赔车险时(车上人员险五个座各一万),由于正畸不在医保范畴,不能给我们报销此前,请问有没有其他能解决的渠道?2、车辆(单位老旧公车租赁)由于是我租借的,但是没有正规合同只有一张借车单据(单据上只有用车天数和里程),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车辆裁定修理或报废最高赔付一万六千元(2000年捷达,车损险8万),车后来修理(按车辆单位意见送到汽修厂),车辆单位要我再赔付2万,这种情况我可否拒付那2万元?谢谢!
2012-05-06 14:37 308578……(北京-丰台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6 15:39
1、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2、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赵江涛律师  2012-05-06 14:39
要看合同等
3 常利军律师  2012-05-06 14:40
车辆单位要求你赔偿是可以的,你们之间是租赁关系,最好协商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2-05-06 14:52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5 李同红律师  2012-05-06 15:23
最好协商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2-05-06 16:57
协商解决;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2-05-06 17:18
您好,您爱人的损失可以向对方主张。车辆保险需要依据合同确定。
8 付玉阁律师  2012-05-07 09:19
协商解决
9 李强律师  2012-05-07 16:02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两方面法律关系。第一,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保险公司以不在医保范畴为由拒绝赔付,一般情况下,通过诉讼都可以要求其赔付,具体看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第二,租车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从租车合同关系角度,您在合同关系中,负有妥善保管租赁标的物,即车辆的义务,而因您的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毁损,违反了合同义务,故应按照约定赔偿出租单位损失,若未约定,则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现市场价值折旧后)赔付。从侵权角度出发,出租单位为车辆所有人,因您的过失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损毁车辆,构成对出租单位财产权的侵害,因此,应当赔偿其损失,损失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虽然出租单位已经通过车损险获得了赔付,但是不能免除您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综上,建议您1、坚持让保险公司依照车上人员险赔付,若拒绝可以到保监会投诉,或者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与出租单位协商赔偿。
10 110网律师  2012-05-07 16:37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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