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腿部受伤没有和老板签合同该找谁处理 我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木工,在工地上工作时不小心锯到了腿部,缝了二十多针。当时施工方把我送到医院并交了相应的费用,晚上我们老板也给了一千元,可根本不够治疗。以后他们都不管了。我没有和老板签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这算工伤吗?如果算我该找谁承担责任,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05-05 18:52 托古讽今(浙江-湖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05 19:54
老板拒不支付,只好起诉解决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05 23:03
先申请工伤认定。
3 110网律师 2012-05-05 19:28
一般情况下你不是工伤,是人身损害
4 钱亚芳律师 2012-05-05 19:40
那你属于人身损害,找你老板索赔,但你要准备好是在工地工作所受的伤的证据。
5 110网律师 2012-05-05 19:56
属于人身损害,找你老板索赔,但你要准备好是在工地工作所受的伤的证据。
6 110网律师 2012-05-05 21:03
可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根据伤残级别进行索赔,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