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当事人办理社保,退休工资如何才能保障? 我是一名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1998年因公出差出车祸致二级伤残,2002年在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下办理了退休,因当时单位资金困难,既没有给我算法22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当时在职工作人员买了),现每月按规定给我发1085元的工资和505元我护理费,我现在才40来岁,现在退休和以后退休的人员都在社保里领钱,请教您律师,我这种情况以后该怎么办?能有保障吗?我该怎样办以后才有生活保障。谢谢您能及时给我好的建议。
2012-05-04 16:30 叶红先(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5-04 17:18
可以仲裁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