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条款的告知义务 我在三年前办理了电信的一个宽带套餐业务,期限三年,共缴费1698元。合同至今年四月底截止,在四月20日我家门口收到了一张让我去缴费1698的业务如果我想取消的话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超过五月份仍未交费的,视为同意续期,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于是我咨询了客服为什么给我续期,她说当初合同签订的条款中有写明自动续期这一条,但我认为当时他没有告诉我这一条,没有明确指出就是加重了我的义务,这条应当无效。合同到期就应该终止,我想上诉,请问可以吗?
2012-05-03 12:57 petrel……(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5月03日 16时28分
如果签过字那意味着你已知晓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03 13:11
有一定难度。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03 17:01
不太可能
4 钱亚芳律师 2012-05-03 13:01
不知道你是否签过字,如果签过字那意味着你已知晓。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3 16:40
不知道你是否签过字,如果签过字那意味着你已知
6 110网律师 2012-05-03 20:05
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