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我父亲从吉林老家来到大连市一个工地上打工,一天120.现在已经干了三个月左右.因为有糖尿病,时间长,身体有些吃不消,但是工钱老板每个月只给每个人开几百元,剩下的等工程结束给,像我父亲这样干了几个月就走了,这工钱也得等工程结束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样子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了
2012-05-02 15:52 大潇湘夜雨(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2-05-02 15:59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 毛健民律师 2012-05-02 16:28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2-05-02 16:37
保留证据,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2-05-02 16:42
根据叙述情况,可能构成劳务关系或者自然人之间的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且如果确实不是劳动关系,则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给付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2-05-02 17:16
保留证据,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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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马军烨律师 2012-05-02 20:36
您好,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