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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甲方违约金的问题
关于购房甲方违约金的问题 你好:李律师,我是睢宁县的小学教师,我08年11月在睢宁耀华苑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234000元,当时因为金融危机,教师可以优惠,首付2万,借甲方5万,其余做按结,借他的5万,签合同是2年还清。合同上甲方答应09年5月31上房。可是他们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交付使用。其间我们为了怕孩子结婚耽误时间,所以就在09年11月份想要钥匙先装潢,(那时就有好多户装潢好了)但是他们要求必须还5万元的欠款,无耐我们找人先还了1万5千正给他们,他们要求撕毁5万的合同,并要求我签合同在三个之内(也就是10年2月28)还清剩下的3万5千。现在到了时间,可是我没有钱还他。他们要起诉我。请问他们现在还没有正式交付使用,手续都还没有办。他们违约在先,以合同签定的万分之五罚违约金,我想我欠的3万5也够了,请问我在11月19拿钥匙后还有权起诉甲方吗?我衷心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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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7 10:42 明月千里(江苏-徐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律律师  2010-03-07 10:51
有权起诉。诉讼时效是两年。
2 孙新律师  2010-03-07 10:54
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0-03-07 11:06
你上房行为视为甲方已经交付使用,你只能要求09年5月31至上房日的违约金,除非房屋质量不合格。
4 刘江律师  2010-03-07 11:49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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