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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劳动仲裁书的时间是2010年11月15日,最晚可以什么时间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年还是2年
收到劳动仲裁书的时间是2010年11月15日,最晚可以什么时间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年还是2年 您好,我和欠薪公司均在北京,我公司在2009年9至12月欠我的工资一直未付,所以在2010年我到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判决书是2010年11月下达的,但由于我公司老板欠薪所以躲藏起来,但仍然在本市,一直找不到他。原本就没有想过能要回这笔钱,可后来听律师说可以向其公司的股东申请欠薪,让其股东先行赔付,并且此公司法人如果由法院来寻找,也能找到。请问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劳动仲裁判决的日期截止到什么时候?也就是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应该是自接到劳动仲裁判决书之日起1年还是2年?
2012-05-02 11:17 李阳83(北京-怀柔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2 21:12
生效后两年内都可以申请。
2 110网律师  2012-05-02 11:22
是2年的时间
3 孙新律师  2012-05-02 11:28
裁决生效后的两年内!
4 李同红律师  2012-05-02 11:41
你好,一般是裁决生效后两年。
5 赵江涛律师  2012-05-02 12:15
裁决生效后两年
6 孙新律师  2012-05-02 12:29
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
7 孙新律师  2012-05-02 14:19
裁决生效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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