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我是广西的,嫁去湖南,只去那边办了结婚证,没有迁户口过去,想请问如果要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去那边办吗?要带什么证件呢?我不要我们这边开什么证明呢?如果自动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算自己离婚呢?分居都有一年多了。要去哪里提交诉讼书呢?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去那边就可以离婚的吗?急!
2012-05-01 16:45 huang1……(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5月01日 17时28分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办理。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 我的补充: 2012-05-01 17:29
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就离婚、财产与债务处理、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所在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