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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女方有外遇,男方无家庭暴力,无不良嗜好,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子,现在还在还贷中,并在一起生活,房产证没有办,发票是男方的名字,还贷是男方父母还,无婚前财产协议,无起诉离婚的经历,男方大学文凭国企职工,女方职高文凭临时工,
2012-04-30 18:01 失望de人(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30 18:08
1、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做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婚前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无特殊说明,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还贷的部分也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30 20:27
购房合同上是男方名字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女方构成同居或重婚的,男方有权在离婚时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2-04-30 21:11
收集证据。女方有外遇,可以做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情节严重可以索赔
婚前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无特殊说明,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还贷的部分也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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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毛健民律师  2012-05-01 08:40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5 马军烨律师  2012-05-01 08:42
您好,
有什么问题?
6 徐红梅律师  2012-05-01 10:46
房子属于男方,婚后还贷的部分有女方一半
7 110网律师  2012-05-01 13:18
婚后偿还的贷款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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