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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取得在结婚证之后个人财产的界定
房产证取得在结婚证之后个人财产的界定 2008年购房,一次付清房款,购房合同是2008年男方名字签的,购房发票时间与合同一致,但房产证一直未办下来.2010年准备结婚,房产证会办在结婚证之后,离婚时能以购房合同和发票时间在结婚证前界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吗?婚前还须公证吗?请明确解答并告知解决办法,谢谢了!
2010-03-06 11:17 yaoms(河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3月06日 23时11分
系婚前个人财产,不用公证。
2 朱明胜律师  2010-03-06 11:41
建议房产证注上你们两个人名字。
3 110网律师  2010-03-06 16:24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你们共同出资的话应属个人的婚前共同财产,如果去申请公证证明是共同财产的话当然更好。也可在办理房产证时注明是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0-03-06 19:00
如果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使房产证在婚后办下来也应为婚前个人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0-03-07 12:58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你们共同出资的话应属个人的婚前共同财产,如果去申请公证证明是共同财产的话当然更好。也可在办理房产证时注明是共同财产。 你们也可以约定啊,签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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