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借款纠纷的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民事借款纠纷的问题,首先我给XX人借款XX元,有写借条,可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可我现在想要用这笔钱,却找不到他本人,包括他身边的朋友,他不是北京人,户口在黑龙江,他母亲在北京租房子,我询问过他母亲以及去他母亲的住所。可是也是找不到人,然后这个人我也有所了解,应该是没有能力来还我这笔钱,请问这该怎么办?
附上借条原文格式:
XXX于XX年XX月XX日,向XX人借款XXXXX元。
XXX
XX年XX月XX日
附上借条原文格式:
XXX于XX年XX月XX日,向XX人借款XXXXX元。
XXX
XX年XX月XX日
2010-03-05 18:56 153255……(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3-05 19:06
你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问题是你找不到他本人,也不能证明他和母亲同住,起诉至法院的话管辖权都是问题,去黑龙江起诉代价又太高,建议还是先摸清他的行踪,再做决定。
2 孙新律师 2010-03-05 19:12
没有能力还款,谁也没有办法
3 孙新律师 2010-03-05 21:18
你好,你只能起诉对方,如果真的没有钱,那谁也没办法。
4 孙新律师 2010-03-06 08:43
只能起诉对方,如果真的没有钱,谁也没办法。
5 王忠新律师 2010-03-07 18:54
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与他母亲无关。
6 2010-03-08 16:21
您 起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一般人还是怕拘留的,拘留后他一般会借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