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内部对瞻养老人的经济纠纷 我家父母生育三子一女,第三子顶父职,长子和二子自立谋业,四女嫁于本村成家。老人租房独住。家父于前年去逝。家毌存有一笔款,与其三子同住一段时间时,骗取老人存拆把全部款项转到他自己名下。用于购二手房。结果家父去逝后才瀑出此亊。当即开了家庭会议,由长子主持一至同意签订了协议书。具体事项有三项,家毌的抚养及平时待客与归还购房款问题。所有款项都是为了赡养老毌费用问题。签协议时,归还房款时间,暂定为五年后归还入家中基金账户。待老毌送终后,由长子统一管理支付。若有余款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周年后问题出来了,老毌因出现脑委缩病及老年痴病,其三子夫妇送老人去了托老院。因现金不多,针对此况,长子提出要求,二点,一;三子要提前归还购房款或部分也好,二;养毌及费用管理包送终责任由三子全负责,若其选二点其他子女在能力上只作协助。可三子不讲理。应该如何处理
2012-04-29 00:16 ABCDRE(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9 00:36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4-29 07:09
你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提起诉讼解决
3 康治斌律师 2012-04-29 07:35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4 付强律师 2012-04-29 15:52
协商,或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