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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因买方资料不全导致延期两个多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因买方资料不全导致延期两个多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因买方资料不全导致延期两个多月,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2016-11-15 13:39 凤舞九天(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刈律师  2016-11-15 13:44
可以再次约定过户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2 江珍来律师  2016-11-15 13:49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你可以随时要求其履行,你可以向其发通知,限定履行期限,如其还不履行可到法院诉讼解决。
3 潘建强律师  2016-11-15 13:58
按合同约定
4 李庆标律师  2016-11-15 14:33
如没有时间约定是不能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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