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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明用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是否有效?
借条写明用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是否有效? 借条中这么写:“如到期未还清借款,本人将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出借人。”
这么写是否有效?
2016-11-15 01:46 77O(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6-11-15 22:26
1、一般情况下,未作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2、但鉴于有借条,若债务属实,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房产进行诉讼保全。

3、若判决后仍怠于履行义务,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该房产。
2 任涌律师  2016-11-15 08:52
一般是无效的,房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15年专业法律经验
3 张向锋律师  2016-11-15 08:54
房产一般未作抵押登记是无效的。但是对方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
4 110网律师  2016-11-15 11:12
无效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5 李军律师  2016-11-15 14:37
有效,但是缺乏保障。应当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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