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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明用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是否有效?
借条写明用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是否有效? 借条中这么写:“如到期未还清借款,本人将房产作为所欠借款来偿还出借人。”
这么写是否有效?
2016-11-15 01:43 77Q(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11-15 06:32
流质条款属于无效
2 申维丰律师  2016-11-15 06:41
您好,流质条款属于无效
3 李同红律师  2016-11-15 06:49
房屋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
4 常路律师  2016-11-15 06:54
您好,如没登记,无效
5 孙新律师  2016-11-15 07:35
您好!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可来电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6-11-15 08:10
您好,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才可以的!
7 孙新律师  2016-11-15 08:29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8 赵江涛律师  2016-11-15 08:38
流质条款 无效
9 孙新律师  2016-11-15 09:57
无效条款,具体细节问题可以电话联系,以便为您详细解答
10 宋超律师  2016-11-15 16:40
您好,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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