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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和可以分配共同财产吗?
离婚和可以分配共同财产吗? 如果女方有一段婚外恋,但是已经结束.一年之中男方一直不能对女方释怀,隔三差五的找女方麻烦,还出过手,但是男方一直不谈离婚之事,口口声声要女方一个人离家出走要女方一无所有,女方实在忍受不了男方的指责,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如果离婚,女方可以拥有共同财产吗和有权利争取抚养儿子吗?
2012-04-27 19:00 teP805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7 19:09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权进行依法处理;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27 21:49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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