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及孩子的扶养权 他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做,在开庭时应该怎样往夫妻感情未破裂上答辩并提供证据?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请帮帮我?谢谢!另外,现在小孩18个月,如果第一起诉不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是不是就会判离?小孩从10个月大起就在他那边(我想带走小孩他不让,我没有办法),六个月后小孩就二周岁多,我是不是就很难争取到小孩?我想要小孩,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争取到小孩?是应该第一次起诉就答应离(小孩二周岁内)才能争取到小孩?他第二次起诉(小孩两周岁多)我还能争取到小孩吗?我应试怎么办?(我是剖腹产的,同时还割过子宫肌瘤。)谢谢
2010-03-04 20:22 原谅(广东-汕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04 20:53
您提出的问题比较多,由于空间有限,律师在这里无法一一回答清楚,建议具体问题找律师作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03-04 20:57
建议你最好去委托律师出庭。或者你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人士为你提供帮助。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3-05 20:29
要找律师见面详谈,马虎不得!